栾川的抗美援朝运动(二)42
为了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发出的“三大”号召和省、地委抗美援朝分会发出的通告、指示,县委、县政府运用不同方法,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全县人民群众订立爱国公约和大搞增产捐献运动。 1951年“五一”节前后,全县大部分地区订立爱国公约活动已经开始。但由于领导对此不太明确,使所订立的公约内容比较抽象,形式单一。到7、8月省、地委先后召开会议后,此项工作才更加明确。县委于8月底召开了扩大会议,对订立公约的内容形式等作了具体要求,并通过推广典型,使订立爱国公约运动提高了一大步,各区乡都结合实际,普遍进行修订或重新订立。 全县订有爱国公约的乡45个,其中全乡性的15个,其他的乡只重点订立或个别订立,较好较普遍的是工商业户。陶湾区经过宣传教育,群众充分酝酿讨论,以自觉自愿民主方式订立,全区各乡订立爱国公约42个,闾订立89个,互助组订立79个,在各区比较典型。同时,各机关团体、学校等也都订立了爱国公约。全县在订立爱国公约的同时,掀起了规模较大的增产捐献运动。各级干部和群众厉行节约,大搞爱国运动,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从6月1日总会发出“三大”号召到本月底统计,全县共捐飞机大炮款427314800元(旧币,下同),捐献慰劳金3792350元,捐赠慰问品1154件,日用品107件,赠送锦旗89面,捐赠慰问袋1087具。到10月25日统计,全县各阶层人民捐献现金43525万元,其中机关团体捐献1153万元、农民捐献42372万元。全县各区认捐户都在60%以上,最好的是秋潭区,认捐户达80%,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在捐献中,有老人卖棺木,有妇女做鞋卖鞋、纺花织布,有小孩采药,男劳力搞副业,还有变卖家具等,出现不少典型模范事例。赤土店乡小脚女人王秀英,组织了几个农村妇女,每天跑几里路上山砍柴然后再担20华里到栾川街上卖,一天往返几十里,筹款捐献。冷水乡龙王庙郭改命,全家5口人,其增产捐献公约是“本人地锄4遍,小孩上山挖药,妻子纺花织布,每月捐款1600元”。陶湾乡薛桂香,订的家庭公约是“每顿省一把粮,每月节约2000元,进行捐献”。在捐献运动中,全县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