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产生与发展801
地方志的产生与发展 一、地方志的起源 中国地方志的起源,学术界一直在探讨,众说纷纭。有的持一元说,或主张源于《禹贡》,或主张源于《山海经》,或主张源于《周官》,或主张源于古代诸侯国史。有的持多元说,认为中国地方志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方志界多赞同多元说。 1.国别史 公元前800多年前,周王朝分封了许多诸侯,为加强统治,王朝中央和各诸侯国都设了史官,负责记录本国发生的事件和统治者的活动与言论等,并编纂成书,以便随时了解各自辖区的情况和历史沿革。编纂成的就是国别史——一国的史书,如晋《乘》、鲁《春秋》、楚《梼杌》、郑《志》等。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职官中有五史,即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其中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国之志”。所谓“四方之志”和“邦国之志”,就是指史官掌管的国别史,具有地方史志的性质。周王朝还设诵训官,负责向天子讲解外史和小史提供的“志”,助其了解各诸侯国的地情,更好地治理国家。孔子周游列国时曾见到百二十国之宝书(即国别史),可见当时编纂国别史之普遍。 当时的“国别史”,是方域之史,不同于之后历代封建王朝主持编修的“国史”,不具有代表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的权威性。它的最大特征是:具有明确的地域性,撰者多为本“国”人。这符合后世方志的基本特征。所以,周王朝时期的“国别史”具有今天意义上的方志萌芽性质。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大一统国家的建立,这种“国别史”逐步演变成了记录某一地区社会历史面貌和地理沿革的典籍。后人沿用“方志”名称,同时对它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造,不断丰富其内容,使其形式逐渐定型,最后形成今天囊括一行政区划自然与社会百科的地方志。 “国别史”与地方志的渊源关系,宋人已论及。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说:“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①明清之后,此说颇为流行,代表人物首推章学诚、梁启超。章学诚认为:“国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别也。”梁启超则明确指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② 2.地理书 “地理”一词,最早见于《周易·系辞》:“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东汉王充解释说:“天有日月星辰,谓之文;地有山川陵谷,谓之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发展,人们活动地域扩大,水陆交通和商品交换逐渐发达,随着诸侯争霸的需要和学术思想的活跃,出现了一些记载地理情况的专门著述,其中最著名的是《山海经》和《禹贡》两部书。 《山海经》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地理书,作者不详,著作年代亦无定论。全书18卷,约3.1万字,内容包括我国古代历史、地理、物产、医药、宗教、神话等宝贵资料,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它以山为经,以方向和道里为纬,对后世地理书和方志编纂有一定影响,如汉辛氏纂的《三秦记》、南朝齐陆澄编的《地理书钞》、宋黄裳辑补的《九域志》、欧阳忞著的《舆地广记》,在编纂时多效法此书。从内容看,《山海经》既记风土、人情、山川、矿藏、动植物,又记人物、世系,与后世方志设风俗、地理、物产、人物门类,是一脉相通的;后世方志多有祠庙、碑碣、异闻等记载,而《山海经》也有祭祀、巫医、神祇、怪异等记述。所以,《山海经》是后世方志的源头之一,但影响是有限的。由于《山海经》各部分成文年代不一,只能由后人将各篇拼凑成书,不像地方志分门别类,记载有序。《山海经》大部分仍属神话传说,较为真实的为地理和物产部分,不像地方志主要记实,所载神怪异闻只是末节。 《禹贡》是《尚书》的一篇,经考证为战国时期作品,比《山海经》晚出。《禹贡》依据战国时学者对所知的整个“天下”所作的地理区划,虚拟全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然后按州分别记述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田畴、贡赋、交通及少数民族居住地等,简明而系统。它是我国最早分地域记载各地地理、物产、贡赋等情况的著作,历来被方志学家所重视,被奉为后世方志的渊源之一。后世方志,特别是全国性的区域志,在体例和内容方面同《禹贡》多少存在源流关系,如晋挚虞依《禹贡》作《畿服经》;元朱思本作《九域志》,取群籍,参考异同,分条晰理,参照《禹贡》以州县属府、府属都省、都省分隶九州为例。 3.古地图 地图作为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从事社会活动的必要工具,产生很早。大约在文字未产生前,地图的一些简单符号就产生了。春秋战国时期,地图已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军事、城市建设和墓葬规划等方面。“图穷匕首见”的故事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将地图视为珍宝。据《周官》记载,周王朝的“天官”掌全国“版图”,“地官”掌“建邦之土地之图”,“夏官”掌“天下之图”。 地图的广泛运用,导致“图经”兴盛。“图”即舆地图,“经”为说明文字,合称“图经”。前面说到的《山海经》,原为以图为主的《山海图经》(一说为《山海经图》)的一部分,后《山海图》失传,仅遗《山海经》。古代的地志多由地图演变而来,原以图为主,说明为附;之后说明日增而图不加,或图亡而仅存说明,逐渐变为有说无图和以图为附的地志。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认为:“图经之名,昉于后汉,至唐宋遂为地方志之通称。”从后世方志多附有地图的体例,可见地方志与古地图的渊源关系。 综上所述,我国地方志是在兼收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诸特点的基础上,随着历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具有多源性和源远性,是地方志起源的两个显著特征。 二、地方志的发端 中国地方志发端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全国性地理志、地记和图经。 1.全国性地理志演变为全国性区域总志 秦汉一统政权建立后,国家的版图扩大了,生产有了发展,社会生活日渐复杂,于是出现了编修地方志的需要和可能,即所谓“宰郡国需胸中全具一郡国,宰天下须胸中全具一天下”。地方志的产生,是封建统治者对国家进行有效管理的需要。汉武帝时,朝廷就曾命地方官府把记载当地山川、物产、贡赋等情况的资料,当时叫“地志”,随“计书”(记载贡赋之类的文书)一同报送封建王朝中央的太史。东汉时,国家档案馆兰台就保存着不少郡国的“计书”和“地志”。兰台令史班固利用这些“地志”资料,写成了第一部系统的全国性地理总志——《汉书·地理志》。该志以西汉103个郡国及其所辖的1587个县、邑、道、侯国为纲,叙述了这一时期全国的地理概况,各郡、国、县、侯国的山川、物产、人口和民俗等,内容丰富,便于检索,是当时地志著述集大成者。《汉书·地理志》对后世影响极大,二十四史中,除《汉书》外,还有十五史有地理志,体例大体沿袭该志。但《汉书·地理志》毕竟还是地理书,人文内容有限,而它促进了全国性区域志的发展,至晋挚虞撰《畿服经》,在地理志固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与人文方面的内容,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郭、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俱载,使地理书演变成了方志——全国性的区域总志。全国性区域总志已具有后世一统志的性质。 2.地记产生并繁荣 西汉时已有地志,到东汉至南北朝时期,这种地方文献通称为“记”或“地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将这类著作列作10类,即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其中同后世方志关系最密切的有郡书、地理书和都邑簿3类。 郡书即郡国之书,多记郡国乡邦先贤、耆旧节行,用以叙功劝善,表彰乡里。郡书起自秦汉,并在东汉有明显发展,这与东汉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强大有密切关系。光武帝刘秀登基后,为光耀家乡,诏撰《南阳风俗传》,“郡国之书,由是而作”。③著名的郡书有《三辅耆旧传》、《鲁国先贤传》、《会稽贡举簿》、《南阳风俗传》等。郡书主要记本郡人物,实为一方人物志。学术界认为,后世方志中人物一门是由秦汉的郡书发展而来。 地理书即舆图、地志之书,主要记一方风土,如疆界、区域、山川、道里、户口、民情、风俗。东方朔《十洲记》、杨孚《交州异物志》、应劭《地理风俗记》、《会稽土地记》、《秦地图》、《汉山川图》、《汉郡国地志》等,均属这一类。学术界认为后世方志中的地理门类,由秦汉的地理书发端。 都邑簿多载城池、郭邑、宫阙、花囿、观阁、仓厩、陵庙等,以辨其规模,明其制度,属于都城史志一类。如《三辅黄图》、《西京黄图》、《关辅古语》、《长安图》等。后世方志中,有些专记各地都邑城廓、宫室、官府、街巷、寺院的,如晋陆机《洛阳记》、唐韦述《两京新记》、宋宋敏求《长安志》等,追根溯源,可在秦汉都邑簿中觅得端倪。它们或以秦汉都邑簿作蓝本,或依其门类体例增补成书。 地记,三国时逐渐兴盛,及至两晋、南北朝时期盛极一时。南齐人陆澄曾收集160家地记,编成《地理书》149卷、录1卷。梁朝人任昉在《地理书》的基础上增收84家著作,编为《地记》252卷,集当时“地记”之大成。 东汉以后,由于门阀豪族势力膨胀,私人修史风气盛行,私人修志亦不少。从内容看,所修志书可分为两类,一为述地,一为记人。述地类志书范围很广,有专记一方山水的,如《庐山记》、《罗浮山记》、《汉水记》;有记风俗的,如《阳羡风土》、《临海水土记》等;有记物产的,如《南方草木状》、《南州异物志》;还有记道路交通、都邑、宫殿、寺庙、冢墓、园林的。这类述地志书主要反映南方的风土资源和经济开发状况,最初主要为东晋以后南迁的士族了解江南情况而作。记人类志书也很多,有历代人物的合传,如《海内先贤传》;有特定时期的人物合传,如《正始名士传》;有某一地区人物的合传,如《襄阳耆旧传》;有专记忠臣、孝子、隐逸人物的传记,如《忠臣传》、《孝子传》、《高士传》等。 这一时期涌现的各种地记,特点是内容单一,文字简略,有的仅一篇文章,且体例各异。但“地记”的大量涌现,为后世方志的编纂开创了风气,准备了材料,积累了经验。 3.图经兴起 汉代,诸郡要皆有图经。现在所知汉代最早的图经为《巴郡图经》。东汉桓帝时巴郡太守但望,曾根据该图经了解巴郡的境界、属县、属官、盐铁官和户口、道里。那时的“图经”以图为主,用图来表示一个地方的疆域、山川、土地等,经附属于图。至南北朝,图经已是通行的名目,南朝有《广陵郡图经》,北朝有《幽州图经》、《冀州图经》、《齐州图经》等。 4.综合性志书出现 郡书记人,地理书记地理,都邑簿记地方情况,各自构成了后世方志的一个方面。各类地记的进一步发展,记述内容逐渐由单一趋向综合,出现了述地兼记人的综合性著作,它与内容单一的地记相比,更具备方志的性质。这一时期最著名的堪称地方志鼻祖的综合性著述为《越绝书》和《华阳国志》。 《越绝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都有争议,大多数学者认为作者是会稽人袁康,成书年代在战国至东汉年间。全书15卷,记吴越两国史地。上限自吴太伯,下限至汉代,主要记人物、地理和都邑。人物有吴王夫差、越王勾践以及伍子胥、范蠡等;地理涉及吴越的山川、湖泊、郡县,如虎丘、太湖、会稽山等;都邑记了无锡、毗陵、会稽等。该书是浙江最早的地方志,也是已知最古的方志,通常被看做地方志的鼻祖。清代史学家洪亮吉在《澄城县志序》中云:“一方之志,始于《越绝》。”现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在《中国方志学通论》中说:“《越绝书》先记山川、城郭、冢墓,次及纪传,独传于今。后世方志实昉于此。”为什么这样界定?因为该书已兼记人物、地理、都邑等,门类较多,内容较丰富,体例较周备,比郡书、地理书、都邑簿不论是内容还是体例都进了一步,已接近后世方志。 《华阳国志》为东晋常璩撰。全书12卷,附录1卷,上限自远古,下限至东晋穆帝永和三年。全书分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公孙刘二牧志、刘先主志、刘后主志、大同志、李特雄期寿势志、先贤士女总赞论、后贤志、三州士女目录等篇,运用地理志、编年史、人物传三结合的体裁,记述了以巴蜀为中心的我国西南地区的历史演变、政区沿革、风土人情、物产资源、山水土质、世家大姓等,并且每郡又有小序一篇,叙述概况。该志取材广泛,内容丰富,较为翔实,这在方志编纂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历来受学者称道,后人编修四川、云南地方志书,往往“据以为典则”。它是最早的四川省通志,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以“志”为名的地方志。 三、地方志的发展 中国地方志在隋唐时期得到较大发展,逐渐形成官修制度。 隋唐时期,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有了明显加强,盛极一时的世家大族的势力逐渐被削弱,国家统一,经济文化繁荣,促进了地方志的发展。封建王朝日益重视通过地方志了解地情的作用,逐步加强了对修志的控制,出现了官修志书。图经成为这一时期地方志的主要形式。地方志的体例有所创新,政治、经济、艺文等内容增加,但仍详于地理略于人文,明显反映出地理书的影响。 1.官修志书出现 我国大规模有组织地编修地方志从隋朝开始。隋王朝统一中国后,结束了300多年来南北对峙的战乱与分裂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发展经济文化,朝廷极需了解各地的情况,于是在大业年间(公元605~616年)“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④。这一政令促进了各地图经的编修。 就在大业年间,隋炀帝敕秘书学士18人修十郡志,由内史侍郎虞世基总裁,编成图志800卷。炀帝因部帙太少,遣重修,成《区宇图志》1200卷(《隋书·经籍志》著录为129卷,为当时的残本)。《区宇图志》是我国第一部官修总志。尚书左丞郎茂也编撰了《诸州图经集》100卷,炀帝为此赐锦300段,并将《图经》收入秘府。这些地理总志卷帙众多,内容繁富,为前代志书所不及,也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纂修这类志书创立了格局,奠定了基础。 唐代,官修志书进了一步,朝廷明确规定了编修期限和办法。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朝廷将原规定各州郡每三年编修一次图经报尚书省兵部职方的制度改为五年一修报,并要求遇州县增废、山河改移等情况,则随时报送⑤。图经的内容,要求备载古今事迹、地理山川、土地所宜、风俗所尚。编修图经的经费,规定一律从州县杂罚钱中支出。由于朝廷重视修志,一些边远地区也开始编修图经,如在敦煌发现的《沙州都督府图经》和《西州图经》,就是记载今甘肃、新疆地区史事的早期志书。 2.图经发展 隋唐时期,由于朝廷倡导,各地普遍编修图经,地记转衰。图经的编纂形式有所变化,即有图有说,以说为主,与过去以图为主、以说为附已不同,如《沙州都督府图经》存世近3丈,所记内容有水、渠、泽、堰、盐池、湖泊、驿站、州学、县学、医学、庙、堂、古城、歌谣等25种,内容丰富,但未见图的痕迹,说其以图为主,很难令人信服。 《元和郡县图志》是唐代全国性总志的代表作。作者李吉甫,两任宰相,精于地理,故记述有法,详略得当,难能可贵的是着眼当时,力求实用。全书40卷,原有图有文,南宋时图佚,仅存文字,书名也从此略称《元和郡县志》。该志以当时的关内、河南、河北等10道为纲,分别记述各府州县的户口、疆域道里、形势险要、地理沿革、山水湖泊、丘墓古迹、贡赋物产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舆记图经,隋唐志所著录者,率散佚无存,其传于今者,惟此书为最古,其体例亦为最善,后来虽递相损益,无能出其范围。” 四、地方志的定型 中国地方志在宋代进入成熟阶段,内容和形式大体定型。 宋代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无论从修志的普遍度,还是成书的数量,都超过前代。志书的内容日益充实,体例日趋完备,图经逐渐被“志”代替,并出现了影响后世方志编纂的名志。 1.朝廷创设志局,皇帝多次诏修志书 宋王朝承袭唐代三年一造图经的制度,规定:“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县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⑥并于大观元年(1107年)创设九域图志局,开国家设局修志之先河。不仅如此,太祖、真宗、神宗、徽宗诸位皇帝均曾诏修志书,促进了官修制度的实施。太祖于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正月命知制诰卢多逊、扈蒙等重修天下图经,开宝八年又诏宋准修定《开宝诸道图经》。景德四年(1007年)二月,真宗以《西京图经》有所未备,诏重修诸路图经。至祥符三年(1010年)末,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修成《祥符州县图经》1566卷,目录2卷,其后祥符四年、六年均曾增修。元丰八年(1085年)七月,神宗又诏令三馆秘阁参考州县废置、改易情况,删定《九域图》,由王存等编成《元丰九域志》10卷。大观元年(1107年)徽宗为编修《九域志》,又谕天下州县编纂图经上报九域图志局,现存的沈津《四明图经》,就是奉命纂修的。由于朝廷重视修志,多次诏修,一般州郡大县,都曾数次修志,如临安府(治所在今杭州市),仅南宋就三修志书,即有名的临安三志:《乾道临安志》、《淳祐临安志》、《咸淳临安志》。 2.修志形成传统和规模 由于宋王朝高度重视,经济文化有所发展,宋代方志编修空前发展,并形成了一定规模。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形成传统,郡县必修志;二是数量多,卷帙繁。宋代方志编修十分普遍,如果一个地方没有修志或编修不及时,地方主官就会被认为失职。地方官员主持编修志书成为职责范围内的事。如史能之在咸淳二年(1266年)任常州知府后,发现志书失修,便自主其事,编成《咸淳毗陵志》30卷。教育家朱熹淳熙六年(1179年)知南康郡,下轿伊始便问志书带来没有,急于从志书中了解当地的政绩、民情与先哲,当他发现旧志不理想时,还亲自编纂。正因为朝廷和各级官员十分重视编修地方志,宋代“今僻陋之邦,偏小之邑,亦必有记录焉”。⑦据陈正祥在《中国文化地理》一书中的不完全统计,尚有书名和编纂年代可查的宋代方志就有800种,大大超过之前历代方志的总和。 修志形成传统还可以从浙江湖州见一斑。浙江湖州,宋时蚕丝业发达,宋代319年间纂修的志书就有《吴兴统记》、《祥符(湖州)图经》、《湖州旧图经》、《吴兴图经》、《吴兴郡图经》、《吴兴续图经》、《吴兴地志》、《吴兴地理志》、《(湖州)旧志》、《湖州志》、《(吴兴)郡志》、《吴兴志旧编》、《吴兴志》、《吴兴新录》等14部,约22.8年修一部。 宋代巨志迭出。全国性总志方面,太平兴国年间乐史引用大量图经编修的《太平寰宇记》有200卷,祥符年间李宗谔、王曾纂修的《祥符州县图经》达1566卷,嘉定、宝庆年间王象之纂的《舆地纪胜》有200卷。府州志方面,《越州图经》有98卷,《咸淳临安志》有100卷。县志方面,20~30卷以上一部的很多。宋志的卷帙浩繁为后世所不及。 3.内容与体例趋于完备 宋代学术活跃,研究气氛浓,条理缜密,编史修志之风盛行,许多学者参与修志,把述地记人汇合一体,推动了方志内容与体例的完备。宋人修志注重对社会的作用,强调要有益政事、有补风教,认为修志可以表彰先哲,利于百姓,日求康治。这一时期,随着修志目的日渐明确,地方志的内容与编纂体例逐渐完备。 内容方面,宋人提出必须包括天时、地利、人文、忠孝节义、民力、军力、政教、古今得失等,才能有补于世,如果“徒辨其山林、川泽、都鄙之名物而已”,就失去了修志的意义。⑧ 宋代方志记述的重点从地理转到了人文历史方面,“人物”和“艺文”逐渐占据重要位置。北宋初年成书的《太平寰宇记》集中反映了这个变化。该志内容广泛,于地理之外,又增加了姓氏、人物、诗词、艺文等,从而使方志例目大变。《四库全书总目》评论说:“后来方志,必列人物、艺文者,其体皆始于史(指作者乐史)。盖地理之书,记载至是书而始详。” 体例方面,宋代方志的名称趋于统一。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收录的宋代方志名称分析,共有志、图经、乘、谱、记、编等称谓。著录的761种宋代方志中,能确定编修时间的有476种,其中北宋172种,名图经者96种,名志者24种;南宋304种,名图经者降至31种,名志者升至248种,名志者较北宋增加了10倍。宋代方志图和文的比重有了很大变化,文字的分量明显增多,图的分量日益缩小,在志书中退居次要位置,如宋神宗时王存主修的《元丰九域志》,是在《九域图》的基础上重修的,因“不绘地形,难以称图”,故改称《九域志》。鉴于志书体例发生变化,“图经”之名已不适用,南宋后几乎所有的志书都改称“志”。如《严州图经》,绍兴年间的刻本就改称《新定志》了。 南宋出现了代表后世方志主流的编纂体例,一为平目体,一为纪传体(属纲目体)。平目体以范成大《吴郡志》为代表,全部内容平行列目,无纲统属。纪传体以周应合《景定建康志》为代表,全书分录、图、表、志、传5类,每类均有序,下分细目,特点是目以类聚,层次分明。这两种体例比较适应方志记述内容的需要,为后世广泛采用。 宋代方志以叙事详明、体例简洁著称,其中以“临安三志”最负盛名。以潜说友《咸淳临安志》为例,该志100卷,总18纲,纲下列目。前有序言、凡例、目录,后有跋,正文为行在所录、疆域、山川、诏令、御制文、秩官、官寺、文事、武备、风土、贡赋、人物、祠祀、园亭、古迹、冢墓、恤民、纪遗,排列整齐,有图有表有考有传,各纲之首均有小序。内容大多统合古今,并详今略古。以人物为例,共记载汉至宋代人物145人,可见统合古今,其中宋代72人,约占半数,又可见详今略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其书“颇有条理”,“区画明晰,体例井然”。《咸淳临安志》在横排门类、纵贯断限和体例结构等方面,均合当今志体,为定型方志。 由于《太平寰宇记》等方志在内容和体例上都有发展和突破,使地方志最终从地理学分离出来,而在史学领域自成一类,可见宋代方志对后世方志的影响。 五、地方志的兴盛 中国地方志在元代继续发展的基础上,于明清进入兴盛时期。 1.元代 元代,方志进入稳步发展期,志书的形式、内容和体例大多承袭宋代,全面完成了图经向方志的过渡,并且创修了全国性一统志——《大元大一统志》;出了一批名志,如袁桷的《延祐四明志》,“体例简明,最有体要”,“志书考核精审,不支不滥,颇有良史之风”。徐硕的《至元嘉禾志》,“其书序次甚详,每条下间系以考证,尤为典核”。张铉的《至正金陵新志》“荟萃损益,本末灿然,无后来地志家附会丛杂之病”。⑨ 2.明代 明王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就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令编修一统志,以夸耀明朝统一的功绩,了解各地地情。随即,朱元璋又令天下都司,报送城池、山川、关津、水陆道路、仓库等图志。明成祖朱棣继位后,于永乐十年(1412年)颁布了《纂修志书凡例》16则,规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廓、乡镇、土产、贡赋、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宦绩、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24类,还规定了各类目的编写原则,以便统一各府州县志书的内容和体例。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由朝廷颁布的修志凡例。永乐十六年,朝廷再次诏修郡县志书,颁布《纂修志书凡例》21条。此外,明王朝在正统、景泰、天顺年间均曾下诏修志;在弘治、正德、嘉靖年间均曾下令广征志书,《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统志》就是在各地上送志书的基础上编成的。 不仅明王朝多次下诏修志,湖广布政司左参政丁明也曾于嘉靖中颁布《修志凡例》,浙江巡抚、河南汝宁府也曾令下属府县立即修志。由于朝廷三令五申,各地方志编修工作得到迅速发展。万历年间,张邦政就在《满城县志·序》中称:“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据统计,明代所修方志达到2892种,比宋代增约2.8倍,今尚存992种;元代没有修志的宁夏、青海等地,到明代有了方志;还出现了元代没有的乡镇志、卫所志、边关志。一修再修地方志的情况很普遍,如《贵州通志》曾十修,《通州志》九修,《常熟县志》、《萧山县志》七修,《杭州府志》、《六合县志》六修。《广西通志》也于弘治、嘉靖、万历年间三修,并有《广西志略》、《广西附志》和《广西图经》各1种。 明代方志的内容已十分全面,涵盖了当时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大致包括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科技、社会生活、名胜古迹、人物、少数民族、自然灾害等12方面。一些修志者开始将史家的褒贬笔法运用到人物传中,如康海《武功县志》、柳瑛《中都志》、唐胄《琼台志》都善恶并书。这是对方志历来扬善隐恶的革新。 明代方志大体可以分为繁体、简体、通纪体、断代体几种类型,而以繁体、通纪体为多。与宋元方志比较,明志略嫌芜杂,如《句容县志》就有124目,《兰阳县志》有10大类112目,《鄢陵志》仅记人物就多达20目,区分过细,类目名称和排列不够科学,成为这一时期方志编纂中的突出问题。有学者批评明代一些方志带有文人习气,仓促从事,不作艰苦的资料工作,不精细考证;有的标奇立异,滥收诗文;有的追求文采,铺陈词藻;有的资料不实,空发议论;有的繁简失度。但明代方志客观上保存了许多珍贵资料,如《嘉靖寿州志》记有淮南第一桥,《隆庆潮阳县志》记载了广东沿海人民的抗倭斗争和海上贸易情况,《嘉靖钦州志》记载了当地潮汐的情况。江苏的一些地方志记载了本地的名产、特产,如米花糖、饴枝糖的生产过程。 3.清代 方志编纂与研究进入强盛期,所修志书无论数量之巨,种类之多,体例之完备,内容之广泛,都是前所未有的。许多学者参与修志,探讨方志理论,催生了方志学的建立。 (1)朝廷颁例诏修,皇帝亲审《一统志》,制定60年重修制度 清朝曾于康熙、乾隆、嘉庆三次编纂《大清一统志》,每次纂修前,必先令各省、府、州、县编修地方志,并三番五次督促按时进呈,不得有误。康熙十一年(1672年),康熙帝采纳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进奏,令直省各督抚聘集夙儒名贤,接古续今,纂辑通志,同时将顺治十八年(1661年)河南巡抚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颁为修志的样式。康熙二十二年,礼部奉旨檄催各省设局修志,并限期完成。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雍正帝针对各省志书采录人物事迹提出明确要求:“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川风土尤为紧要,必详细确查,慎重采录,至公至当,使伟绩懿行,逾久弥光,乃称不朽盛事。”还令根据志书编修的好坏,给予必要的奖惩。不久又颁令各省、府、州、县志书每60年重修一次。乾隆帝对纂修《一统志》极为重视,史臣进呈稿本,都亲自审阅,反复推敲,并提出修改意见。 清王朝对修志严格控制,州县以上志书几乎全为官修,私人编修的极少。省级志书《通志》以总督、巡抚领衔监修,府、州、县志则由知府、知州、知县领衔纂修,修成后需呈报上一级审查。官府设有志局(馆),一般由地方官员聘请文人学士或地方乡绅编纂,也有的由地方官员亲自编修。乾隆帝曾严禁私自编修刊印志书。 (2)大批学者修志,促进方志理论研究,方志学建立 由于清王朝在提倡修志的同时设置严密文网,实行文化专制,学者不敢私自修史,于是编修志书蔚然成风,大批著名学者参与了各地的修志工作,如钱大昕纂修了《乾隆鄞县志》,戴震纂修了《乾隆汾州府志》,王鸣盛纂修了《嘉定县志》,孙星衍纂修了《偃师县志》、《三水县志》,洪亮吉纂修了《固始县志》、《登封县志》。据统计,江苏武进、阳湖有500余名学者参加了全国各地的修志活动。他们在修志过程中,就志书的体例、内容和编修方法进行探讨,并展开争论,促进了方志理论的研究,形成了不同流派。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地理派和历史派。 地理派,又叫旧派,或考据派、厚古派,以戴震和洪亮吉为代表。戴震为乾嘉时期一流学者,《四库全书》馆的纂修官,做学问无不从考据入手。他修志重考索,轻当代文献,认为“古今沿革,作志首以为重”。洪亮吉以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曾任史馆纂修官,先后编修《宁国府志》、《怀庆县志》等10多种志书,主张:“一方之志,沿革最要”,“地志者,志九州之土也”。地理派重视历史资料,忽略当朝文献,主张修志要厚古薄今,贵因而不贵创。他们注重地理沿革的考证,所修志书地理内容较为详尽,其他史事的记载比较简略。 历史派,又称新派,或文献派、详今派,以章学诚为代表。他与考据派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论战。他长期从事修志实践,把自己对史学理论的创见用于编修地方志,并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写出了《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和《修志十议》等几十篇独具精思的论文,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论,创立了方志学。他认为方志非地理专书,地理内容只是方志内容的一部分。关于地方志的性质和作用,他指出“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史体纵看,志体横看”,本质是一样的。地方志在史学上的地位是“国史之羽翼”,“有裨风教者”,具有“经世”的作用。关于怎样编纂地方志,他指出要严格遵守“史家法度”,“全书之命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省、府、州、县志书记述的内容应各有侧重,图表运用要“相辅而行”,做到“文省而事无晦,形著而言有所归”。关于建立志科,他倡导州县设立志科,主张志科这样的修志机构应当是常设的。关于修志人才,主张要选“能通文字而通史裁者”,要具备识、明、公“三长”,认为“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谢启昆、阮元等志家均为历史派人物。乾嘉时期,地理派占据着方志界的主流地位。之后,历史派的理论逐渐为方志界所接受,并影响至今。 章学诚是方志学的奠基人。他有关方志的理论自成体系,涉及方志的性质、编纂范围、体例、章法和修志工作等方方面面。他使方志学开始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其学术成就和历史功绩是卓越的。 (3)编修方志空前普及 清代修志空前普及,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现存的清代方志有5701种,约占现存全国地方志总数8200多种的70%,其中省志86种,府、州志901种,县志4714种。全国除新疆及西南个别省份外,几乎所有县一级基层行政单位都修了志书。此外,还修有乡镇志、卫所志、土司志、里志等,仅江苏省就有存世的乡镇志77种,浙江省也有40多种。清代,广西编修的志书也不少,省、府、州、厅、县、土州、土司志共202部,现存130部。其中不少多次续修或重修,如《广西通志》四修,《浔州府志》七修,《钦州志》、《宾州志》、《北流县志》五修。还出了《嘉庆广西通志》、《嘉庆临桂县志》、《同治象州志》等名志。谢启昆修、胡虔纂的《嘉庆广西通志》以新颖的体例和博洽的内容备受赞誉,阮元称其“载录详明,体例雅饬”,马丕瑶称其“体例最善,不冒史裁,遂为二百余年来官书创体”,梁启超更赞“其为省志楷模”。阮元的《嘉庆浙江通志》、《道光广东通志》、陶澍的《道光安徽通志》、陈寿棋的《道光福建通志》、羊复礼的《光绪镇安府志》等不少志书,即师《嘉庆广西通志》而作。 清代志书主要有平目体、纪传体(纲目体)两种。 平目体以《顺治河南通志》为代表。全书50卷,分为图考、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名宦、人物、孝义、列女、流寓、隐逸、仙释、方技、艺文、考辨等30类。由于朝廷曾下令各省以该志为模式,这种体例在清代采用较多,特别是清前期。 纪传体(纲目体)以《嘉庆广西通志》为代表。全书280卷,正文分典、表、略、录、传5纲,统训典,郡县沿革、职官、选举、封建4表,舆地、山川、关隘、建置、经政、前事、艺文、金石、胜迹9略,宦绩、谪宦2录,人物、土司、列女、流寓、仙释、诸蛮6传,共22目。清后期,纪传体(纲目体)志书增多。 随着工商业的兴起,清代后期志书篇目随之改进,以容纳新内容,体现时代新特点。如《同治上海县志》设“海关”目,《光绪开原县志》设“商务”目,《宣统承德县志书》设“工艺”、“铁道”、“电信”、“商埠”目。 六、地方志的继承与局部创新 中国地方志在民国时期得到继承并局部创新。 民国时期,政局动荡,内忧外患频仍,先是军阀混战,后又遭到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但编修地方志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并未因此中断,而是得到继承并发扬,局部有所创新。 1.继承政府主持修志的传统,要求志书提高科学性和实用性 民国3年(1914年)教育部即咨令各地编修乡土志,一作学校教材,二供清史馆征用。这年,浙江省、黑龙江省成立通志局开始编修通志。民国6年,北洋政府内务部会同教育部又通令各地修志,山西省公署下达了编写新志的训令,颁布了《山西各县志书凡例》,规定县志要采用图、略、传、表、考5种体裁,酌分纲目。广东通志馆开始修志,并于次年修成《续修广东通志稿》19册。 全国大规模编修地方志从民国17年(1928年)开始。当年,行政院通令各省、县一律修志。次年,要求省、市、县新志书的凡例送部审核,还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22条,对修志机构设置,志书内容、纲目、编修方法、审核办法及文字表述、印刷等做了详细规定,如要求各省建立通志馆,负责修志,要求舆图由专人采用最新科学方法绘制,要编入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和统计表,要据实编入天时发现的异状,以供科学研究,但不得稍涉迷信,以期落实修志机构,提高志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这些是封建王朝统治时期没有要求也不可能要求的。 民国33年内政部颁发《地方志书纂修办法》9条,规定志书分省志、市志、县志3种,省志30年一修,市县志15年一修,编成的志书要报内政部核实后方能印行。民国35年,内政部又重新颁发《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要求各省、市、县未成立通志馆的设立文献委员会,负责收集地方文献,以备修志。可见政府对修志十分重视。 2.局部创新 民国时期编修的志书在体例、内容等方面基本承袭封建时代方志旧规,仍属旧志范畴。但民国的国家政体已不同于清代,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了一些变化,这就出现了民国方志编纂中的局部创新。 从内容看,大部分民国志书的内容与时俱进,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新面貌和新特点。首先是抛弃了具有浓厚封建名教思想的内容,如帝记、御制、封爵食邑、列女等,较为重视记述当时当地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方面的内容。如欧仰羲、梁岵庐等修纂的《民国贵县志》,记述了该县墟市、交通、矿业的发展情况;黎祥品、刘宗尧修纂的《民国迁江县志》着重记述了民国以后有关社会经济、农佃劳工、民族户口、地方行政等内容;封赫鲁等修纂的《民国靖西县志》,保存了当地壮族人民的风情及边疆地区政治、经济方面的珍贵资料。 大部分民国志书也摆脱了封建时代一些陈旧的门类,使用了有时代特点的新名称,如《民国广西通志稿》,设有地质、气候、新闻事业、学术研究机关、财政、交通、农业、工业、矿业、金融、保险、抗战、公园等门类;《民国邕宁县志》,设有邮政、航政、电政、路政、商业团体、最新学制等门类;《民国江西通志稿》设有一门地质考。 从体例看,有以下突破: 创立概述 有些旧方志虽然在志首设有“序”、“总叙”、“总纲”等,但记述往往只涉及义例和一些内容。黄炎培撰《民国川沙县志》,在承袭这一传统的同时,进行创新,于各志之首均设“概述”,“盖重在简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而不尽阐明义例也。将使于此书者,读概述后,进而浏览全文,其繁者可以用志不纷,其简者亦将推阐焉而有得,或竟不读全文而大致了了”。黄炎培创建“概述”有明确的目的,与旧志“序”、“总叙”、“总纲”的内容要求和功用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今方志研究中谈到“概述”,一般将黄炎培的《民国川沙县志》作为鼻祖。 用科学方法绘制地图,照片、统计表进入志书 明清方志绘制的地图多为对景式地图,有些则按晋裴秀制图六体绘制。而民国方志绘制的地图开始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比例尺、图例、经纬度,使地图更为精确、科学。如张仁静编纂的《民国青浦县续志》,全境图以1∶225000比例尺绘制,县治图以1∶55000比例尺绘制。 照片进入志书是民国首创。如柳诒徵等编纂的《民国首都志》,就收入照片75张,有南京的鸟瞰照,街道、学校、医院的照片;《民国邕宁县志》,志首也收入照片20幅。 统计表进入志书,也是民国首创。如《民国杭州市新志稿》就有《近十年来本市茶叶出口数量及其价值表》、《民国二十年杭州市商店家数分区统计表》等。《民国川沙县志》有数十种表格,仅实业志就有《川沙农场历年收支盈亏表》、《农家预防病虫害方法一览表》、《毛巾厂调查表》等16种。 采用新式标点和白话文 新式标点和白话文是民国初期新文化运动的成果,民国时期编纂的志书陆续都采用了新式标点和白话文撰写。 此外,编制索引,运用国际音标标注方言,运用国际通用学名记录动植物,也是民国方志发端。 七、地方志的大盛 中国地方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进入大盛期。 1.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地方志的编纂与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编纂新方志的工作在毛泽东主席的关怀和倡导下开展起来。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制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时,提出编写地方志的任务,将编修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项目之一。规划委员会下成立了地方志小组,以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1958年3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毛泽东主席一到成都,立即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灌县志》等志书,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印发给与会领导,提倡利用地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并倡议各地编修地方志。同年8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关于整理善本书的指示》中指出:要系统整理县志及其他书籍中的有关科学技术的资料,做到“古为今用”。10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地方志小组向全国发出了《关于新编地方志的几点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方志是我国一项独有的文化遗产”,“历代续有编修”,新方志可分为省、市、县、社4种,修志的组织应在各省、市、县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新方志应贯彻执行厚今薄古的原则等。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关于地方志编纂原则的第一个带纲领性的文件。同时,地方志小组起草了《新修地方志体例(草案)》、《县志编纂条例草案(讨论稿)》下发征求意见。到1960年,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0多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250个县完成了志书初稿。至1966年,全国有20多部志书正式出版,如《湖南省地理志》、《北京植物志》、《甘肃气象志》、江苏的《泗阳县志》、广东的《惠阳县志》等。广西通志馆于1959年8月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自治区副主席莫乃群教授兼任馆长。28个县铅印、油印或抄写出了志稿。“文化大革命”中,各地修志工作被迫中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时期。随着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和工作重心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摸清、摸准我们的国情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新方志编修指明了方向。1983年4月,经中央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立,具体负责指导全国的修志工作;指导小组召开了全国首次地方志规划会议,会上草拟并原则通过了《1983~1990年中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及设想(草案)》和《中国旧方志整理规划实施方案》两个文件。1985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5〕33号文件,转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要求各地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这个报告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表明地方志工作已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标志着全国修志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发各地试行。 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更加重视新方志编修。江泽民同志1987年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明了新方志编修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他特别强调,在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并且切实抓好”。在他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仍十分关心新方志编修工作,委托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听取全国新编地方志工作汇报,亲自为一些新志书题写书名,还把新志书作为珍贵礼品赠送给贵宾。2002年,经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批准,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重新发表。重新发表的讲话再次强调了地方志事业的重要性,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领导,1995年6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副院长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忍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档案局局长王刚担任副组长;在指导小组成员中增加了一些省市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1996年5月,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李鹏总理在中南海接见全体代表,并作了重要指示:“新编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要认真做好。”李铁映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修志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职责,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坚持“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中。要坚持“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三审定稿制度。李铁映同志还指出:“方志事业要连绵不断,代代相济”,“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在这次会议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通知》指出:地方志一般分为省、市、县三级,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通知》的发布,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的地方志工作者,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通知》精神,对试行多年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出《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颁布施行。 2.新编地方志成果辉煌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编地方志工作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我国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同步,取得了巨大成绩。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建立了三级修志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修志格局。省一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省(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市、县编纂委员会主任也由市、县主要领导人担任。省、市、县三级均设专门修志机构。如此完备、系统的地方志编纂组织机构前所未有。 逐步形成了一支人数可观的修志队伍。目前,全国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的专职修志人员有2万多人,各地先后直接参与修志的兼职修志人员总数在10万以上。这是一支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和文化素养的修志队伍,其中不少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学历,不乏各行各业知名的专家、学者。 据统计,经过20多年的辛勤耕耘,至2004年,正式出版和完稿的新志书,仅省、市、县三级就有5000多部,40多亿字,还有12000多部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厂矿企业志、学校志,1500多部地名志,以及相当数量的年鉴、地情书。如此众多的成果,为开发地方经济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级志书搜集的资料与最后成书的字数,一般为20∶1。多的达百比一,甚至几百比一。按最低估计,首届修志,各地积累的资料至少在500亿字以上。浩瀚的资料,不仅为新方志编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可供开发和利用的地情资源。许多地方正在利用地方志书和搜集的大量资料,建立常设的方志馆和地情资料信息库,运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管理,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3.新方志的发展和进步 新方志与旧方志相比,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和进步。 新方志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远超旧志。新方志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存真求实”的编纂原则,既记事业和工作中的成绩,也如实记述挫折和失误,体现了社会主义时期鲜明的时代特色。 新方志以全新的观点和视角,通贯古今,全面、系统地记载各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着重反映我国近百年来地方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科技、体育等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可以说是全面、系统的地情书和国情书。 新方志重视对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记述,注意揭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和变化规律,重视人民群众在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记述。经济部类的内容较旧志有大幅度增加。新方志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编纂,科学地绘图制表,科学地设计篇目,科学地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编修、评议和审定。 新方志吸收大量科学成果,如最新考古成果,最新科学发现,最新科技成果,最新考证成果等,科学性为旧志所无法比拟。 新方志的体例结构既继承旧志的优良传统,又有所发展和创新,更讲究科学性和整体性。门类划分既讲究体现社会分工,又强调符合科学分类,符合逻辑关系。注意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裁的综合运用、科学互补。 新方志的载体出现多样化,既有纸质志书,也出现了电子版志书和网络版志书。 新方志的应用范围已经从为资政服务,扩展到为全社会各阶层服务,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注释: ①《郑忠肃公奏议遗集》下 ②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 ③《隋书·经籍志》史 ④《隋书·经籍志》 ⑤《唐会要》卷59职方员外郎条 ⑥《宋史·职官志》 ⑦黄岩孙《仙溪志·跋》 ⑧马光祖《景定建康志·序》 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